神學文憑神學文憑 本課程之設計專為提供對聖經各書卷、教會歷史及神學科目上的基礎認識,鞏固信徒在真理上的進深了解。完成課程後,可以在教會中擔任教導的事奉。 學員必須在以下四個範疇內各修讀至少一科: 新約 舊約 神學 教會歷史 並於六年內完成 48 學分(12科目),平均成績達標,可獲頒授畢業文憑。